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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了,具体能用在哪里?
答:
答: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问: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报销的起付线(门槛费)能不能累计?
答:
答:起付线(门槛费)采取按年度累计的方式计算,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次或多次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发生的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可以累计。
问:全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
答:凡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均是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以实施门诊统筹报销。
问: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门槛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额度是多少?
答:
答: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门槛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额度见下表。
问: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对象是哪些?
答:
答:只要是重庆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不论是单位参保还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不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都属于改革对象,都可以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制度。
问:个人参加职工医保如何缴费?
答:
答:按照国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从2022年1月起,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为保证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参保人员应按照税务部门的时间要求将应缴费用及时存入参保时提供的扣款银行账户。2024年税务扣款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和1月26日,参保人请在1月底之前查询扣款账户的扣款记录,或者向税务部门查询缴费结果(税务咨询电话:72712366)。未能成功扣费的人员,须在2月底之前主动到税务部门申请补缴。
问:重庆市2024年度个人参加职工医保(含长护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答:2024年度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3036元/年、二档6402元/年,其中“单、双解”人员一档1110元/年、二档4476元/年(一档缴费标准已含长护险费用126元/年,二档人员长护险费用按月从个人账户中抵扣,无须单独缴费)。
问:2024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时间为什么时候?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什么时候?2024年一般人群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多少?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是多少?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是多少?
答:
答:2024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4年一般人群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一档380元/人、二档755元/人;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是300元;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是一档300元/人.年、二档500元/人.年。
问:《重庆市涪陵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施行时间是什么时候?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是哪些群体?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标准是多少?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限额是多少?救助对象就医后医疗救助费用如何结算?
答:
答:重庆市涪陵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为:区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区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区残联认定的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的,对特困人员、城乡孤...
问:重庆市目前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什么措施?
答:
答: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重庆市于近日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我市将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按照《意见》,全市要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的,对特困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90%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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